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收购报告要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内容?

2022-06-23 13:52:16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证券法》指出,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的收购报告,并载明以下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四、收购的目的;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七、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收购人还应当将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予以公告,公告应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后进行,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展开更多

针对收购报告要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收购人的名称、住所;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收购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收购所需资金及资金保证等。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清算报告需要注明的内容有: 1、有明确的注销登记单位的概况; 2、注明清算小组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 3、注明清算组织的清理财产、清算组织的债权债务等; 4、注明清算组织确定清算基准日组织账面资产负债情况; 5、注明清算审计内容; 6、清算组织债券组成和债权人情况; 7、清算组织是否存在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