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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2022-10-29 18: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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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宅基地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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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严格来说,宅基地是不可以转让的。即使说“转让”,也只是在转让其使用权,所有权始终是集体所有。并且,就算是使用权的转让,也只能限于本集体内的成员。但是,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住宅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转让的。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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