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过户,要拆迁了怎么办? 1、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收据,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购房的手续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关键凭证。 2、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3、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拆迁人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 4、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 卖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最好找当地律师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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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未过户的,从法律上讲,房屋的的所有者仍然是卖主,因此,被拆迁人就是卖方,拆迁人应当与卖方签订拆迁协议。对于买方,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种是,如果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卖方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因未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可能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根据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买方可以根据拆迁补偿(安置)的利益来计算确定自己因未过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并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二种是,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因拆迁而可能获得的利益就与买方无关,买方不能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来计算自己的经济损失,买方只能根据买卖合同无效而要求卖方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本案中,首先应当考察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本案对我们的提示有两点,一点是房屋买卖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二点是房屋买卖行为一定要合法有效。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可以买卖,说明如下: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如果安置房的房产证还未办理,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过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说卖方反悔将房屋抵押或出售,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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