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针对出生证明已经上户口了,怎么补办已经成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可以凭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等,去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申请补领《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