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证明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收集如下证据: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如何处理分以下情况: 一、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或经济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一年按二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