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非法领养别人的小孩不能因为当事人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就成了合法领养。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只是计生法律法规对非法领养小孩的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理,但并不因为接受了行政处理,原非法的行为即变成了合法。也就是说,只有在处理后接受了改正,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续后,你们的领养行为才成了真正的合法领养。也只有在合法领养的状态下,户籍登记机关才会为你的孩子落实户籍登记。
针对私自领养别人的孩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私自领养的孩子,无法上户口。当事人领养孩子后要上户口的,应当拿着领养登记证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当事人未办理领养登记,私自领养的孩子是无法上户口的,当事人应当先去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拿到领养登记证后,再去办理户口登记。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