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应当怎样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认定标准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是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的。
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需要肇事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或者不履行抢救受害者的义务,在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还是选择逃逸的情节来进行认定。 同时逃逸的场所不限于事故现场,因事故现场无法逃逸但一旦条件成熟,肇事者逃离的,法院应仍认定为逃逸。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