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为本单位之外第三方车辆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针对第三方车祸造成工伤事故该如何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发生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才能做伤残等级的鉴定; 二、如果在事故中,第三方也有责任,应当把第三方责任人也列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在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赔偿原则,所以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追究伤者责任。所以,工伤责任人受伤的仍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方赔偿。在法院立案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然后签订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