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不适用本规则,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在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级船员;(二)在未满100总吨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三)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四)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五)在公务船、水上飞机、地效翼船、非营业性游艇、摩托艇、非自航船上任职的船员。
针对船员职务考试规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