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的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品种的暂定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二)申请品种所属的属或者种的中文名称和拉丁文名称;(三)育种过程和育种方法,包括系谱、培育过程和所使用的亲本或者其他繁殖材料来源与名称的详细说明;(四)有关销售情况的说明;(五)选择的近似品种及理由;(六)申请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详细说明;(七)适于生长的区域或者环境以及栽培技术的说明;(八)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的性状对比表。前款第(五)、(八)项所称近似品种是指在所有已知植物品种中,相关特征或者特性与申请品种最为相似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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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内容包括这样内容:说明书封面;说明书目录;说明书正文;新股的有关当事人;风险因素;募集资金的运用;股利分配政策;验资报告;承销;发行人情况;章程摘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
1、招股说明书封面;2、招股说明书目录;3、招股说明书正文。通常包含:主要资料、释义、绪言、发售新股的有关当事人、风险因素与对策、募集资金的运用、股利分配政策、验资报告、承销、发行人情况;4、招股说明书附录;5、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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