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哺乳期内工资少发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2、不要自己辞职,合同到期后,单位同样需要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20%年终奖的主张,需要证明有该约定。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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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有补偿的。在哺乳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自动顺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赔偿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合同解除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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