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申请遵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但如果你的商标是被恶意抢注,可以组织有关证据在该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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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需要遵循的法定原则是: 1、使用和申请在先的原则; 2、显著性原则; 3、统一注册原则; 4、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5、合法注册原则; 6、其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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