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户口迁出后怎么领取征地补偿款

2023-02-18 16:53:28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8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展开更多

针对农村户口迁出后怎么领取征地补偿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具体要看征地的属性,是农用地还是宅基地。 (1)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如果征收的是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因为房屋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有的,而不是村民所有,所以这部分土地被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应当属于村集体所有,而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所建,属于村民所有,因此,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所获得的补偿款应当给建造房屋的村民所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户口迁出后,农村老家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将户口从农村迁出后,不再享有农村经济集体的权益。但房屋是当事人所有的,拆迁房屋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房子拆迁如何赔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两大部分: 1、对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一般会参照耕地补偿标准计算,也有的地方按政府公布的区域基准地价为标准。 问题:由于我国对集体土地禁止市场交易,导致其补偿价格与国有土地相比低太多,这也是导致征地拆迁矛盾的制度性原因。 2、对房屋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房屋重置价,扣去折旧,重置价由于不包括土地市场价值,仅仅是材料费和建筑人工成本,因此每平米也就几百元,超过一千元的算多的。 问题:另外对房屋补偿还有关于合法面积的问题,由于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很多,对合法面积认定大多会考虑人口因素,总面积减认定的合法面积后其余多出的面积补偿价格会更低。如此一来,农村房屋的补偿相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就很低了。往往会导致拆迁后的居住条件还不如拆迁之前的。 当然也有的地方政府将列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但可惜为数不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