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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下: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侵权情节相对严重,但后果相当轻微,法院责令侵权人道歉,以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金额时,不能忽视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盈利能力和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根据其利润增加赔偿金额,有利于增加对侵权行为的经济惩罚,更好地安慰受害者。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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