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9%提高至22%,其中单位缴纳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具体为: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非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8%提高至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缴费基数与原办法相同,即: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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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缴费标准以最低工资为衡量依据,对不同社会保险制定了不同标准。比如说养老保险的上限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而工伤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深圳社保缴费标准为: 1.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0.14%,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45%,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6.2%,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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