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的构成:1.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除此之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该序言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因此,在规定该序言时,应慎加考虑。2.本文。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列明各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如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包装、交货时间与地点、运输与保险条件、支付方式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这些条款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
针对出口商品买卖合同书面合同有哪些的法律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书面合同的效力如下:合同的内部效力;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和履行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法承担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