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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2022-03-23 0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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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3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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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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