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可以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与本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 2、当事人未就业的:符合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0条的规定之一的,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参加社保里的养老保险; 3、还可以根据本法第20条的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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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养老保险新政策: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当地政府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调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满十五年的,可以补缴;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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