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针对有关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终产生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解除关系时应当进行分割,若是就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同居关系的财产一般来说就是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归自己所有的,那么应归一方所有,就不能再按双方共同所有。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财产归自己所有的,那应当双方平分其财产。但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