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关键在于合同的性质,借条表明的是借款法律关系,后者的面更大。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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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上的区别: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证据效力上的区别: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 3、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因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4、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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