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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借条与借条的区别

2022-06-23 06: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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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被称为“民间借贷”,而有别于商业贷款。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或欠条常常扮演者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加区分的相互混用会导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而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权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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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 2、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3、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不同。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欠条和借条是代表欠别人钱。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法律事实。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因此,如果无法举证欠款人在诉讼期间内有还款行为或者有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从欠条的落款时间起算三年。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适用上则是有显著区别的。对于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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