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针对房屋买卖定金和预购定金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一、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模旦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三、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四、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旦棚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和氏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