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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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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