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编制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二)水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三)湖泊水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四)水污染综合治理和监督;(五)审批涉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组织指导湖泊流域内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设定禁渔区和确定禁渔期;(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三)渔业养殖的监管;(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五)组织制定和实施渔业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二)环湖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三)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四)湖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旅游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针对关于我国保护湖泊的主要工作职责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等。
监督施工过程、保障人员安全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