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生育保险补贴是怎么计算如下回答:一、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三、一次性补贴: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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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可按如下方式计算方法:一般需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法》,女职工依法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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