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要的证件及资料,根据当事人迁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针对外地户口如何迁入本地户口需要什么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和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