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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应该承担哪些部分费用

2022-03-11 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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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回复

专业分析: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1%;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1%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1%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1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11%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1%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1%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1%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1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11%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1%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1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11%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1%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1%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1%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1%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1%。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1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1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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