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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骨折该怎么赔偿

2022-07-09 03: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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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9 回复

专业分析:

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需要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能够享受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数额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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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需要按照一般伤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么误工费应该是三个月的正常工资。如果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那么需要提供可以证明收入的证据,要求对方支付工资。赔偿标准也是根据一般工伤的标准来赔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骨折应当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治疗工伤期间停工留薪的工资; 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应当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应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下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以下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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