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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期限是如何界定的?

2023-06-01 15: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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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1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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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又称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受伤。确定界限有:从事单位指定的工作;单位负责人安排有关工作;职业病;意外伤害;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的活动;军人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工作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不是本人责任。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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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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