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是人保还是物保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针对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是人保还是物保呢?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取保候审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拘留期间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提出。第二种是在逮捕决定作出之前向检察院提出。这种情况下,需要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附上相应证据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并和工作人员沟通。司法实践中,第一种方式的意义和作用并不大,因为出于工作职责的不同,公安机关拘留后再自行释放的可能性不大,相反应采用第二种方式。第二种方式中,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嫌疑人,公安机关就必须释放,就达到取保候审的效果,并且成功率会更高,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取保候审都出自于这种方式,需充分重视和运用。
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