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拍卖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出让人根据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拍卖出让文件; (3)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拍卖公告; (4)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的底价; (5)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 (6)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时,应按哪些程序进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土地拍卖程序如下:1、投标人收到相关拍卖文件;2、投标人参加拍卖投资时,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认资格;3、合格投标人在拍卖前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标志,进场就座;4、当投标人最终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5、投标人应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交易确认书。
土地拍卖程序如下:1、投标人收到拍卖文件;2、投标人参加拍卖投资时,应申请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认资格;3、合格投标人在拍卖前领取招标标志,进场就座;4、当投标人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可以终止拍卖;5、投标人与交易中心签订拍卖交易确认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