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小区公共电梯设施间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认定

2022-05-11 15:34:41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1 回复

专业分析:

本条例所称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过道、值班保安室、公共停车位、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和道路、场地、绿地等部位。本条例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施、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文化体育设施和区域围护等设施设备。

展开更多

针对小区公共电梯设施间和共用设施设备的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也属于小区公共设施。

吴小蝶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基本结构的部分,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承重结构等。还包括公共的通行部分,楼梯、通道、大堂等。还有公共照明以及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层、避难层或者是设备间等部分。现实生活中设施比较多,不能够通过列举将所有的公共设施都写清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