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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原因是什么?

2020-03-25 14: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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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3-25 回复

专业分析:

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制定《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是促进我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积极推进和市场的持续发展,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水平显著改善,境外金融类机构和其它投资者参股我国证券公司的意愿也明显增强。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积极稳妥地自主推进我国证券公司对外开放,我们着手研究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进行修改。其直接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2002年6月颁布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有些规定已与当前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需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二是近两年来,《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继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部分条款已滞后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及时修改以保持一致性。 制定《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主要考虑:首先,顺应证券公司集团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个别证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进行集团化经营的情况。其次,现有的法规对规范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行为及其与子公司之间关系的规定尚属空白,需要完善这方面的配套监管规则。第三,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结束,中国证监会将恢复受理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申请,还将逐步扩大其业务范围。合资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子公司同样适用《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这体现了证券公司相关法规政策适用的一致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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