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专项技能培训,辞职时不需要赔偿专项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师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不算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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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同规定: 1、如果在合同里约定,提供服务的老师限定为该位老师。那么该老师不再授课,有权退还剩余学费的。 2、如果合同中没有限定老师,那么只要培训机构提供了约定的课时培训,合同依旧是按约履行。此时无权要求对方退款。
南宁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的条件是: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且企业应当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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