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迁移证是需要户口本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的,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当事人户口迁移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针对办理证件迁移需要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所需材料: 1、户籍簿;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准迁证的有效期: 1、户口《迁移证》上的有效期,是指该法律(户籍)文书出具后的时效,持证人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完毕,过了有效期即失去了该文书的时效。 2、户口《迁移证》开出后未去迁入地办理迁入落户前,持证人属于暂时没有户口所在地,俗称袋儿户口(即户口在自己的口袋里)。只有将户口迁入落户后才存在户口所在地。 3、去落户地办理迁入落户,是持证人最后的操作,因此《迁移证》上有效期是给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看的,一旦《迁移证》是过了有效期的,它可以不予受理。
户籍迁移需要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他不同情形迁移户口需要携带的不同的材料等。户口迁移手续是:公民可以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同时,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迁户申请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