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可享受什么契税退税优惠政策如下:市民对因拆迁而享受契税优惠政策都有所了解,但是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上还存在一定的盲区。6月24日,地税部门提示,契税退税切勿超过3年期限。据了解,被拆迁的市民在获得拆迁补偿之后购买商品房的,应于办理新购房屋产权证明前,即缴纳契税前,先行办理契税免税手续,这样就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免予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契税。而不少市民在缴纳完新购房屋的契税后又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契税的退税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缴税时间超过3年的,不再予以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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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就可以享受退税的政策。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2、其中,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个人,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与.上述规定不符合的,不应当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3、假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但是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已经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了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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