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地下文物,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需要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同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考古发掘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考古发掘结束前,考古发掘区域内不得施工或者作业。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省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发现重要遗迹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及时调整工程建设方案,协助做好保护工作。
针对考古遗址工作条例对的发掘属性规定了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所谓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掘取行为,其行为方式有的是秘密的,有的是明火执仗公开进行掘取。
我国刑法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量刑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