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行轨道交通土地规划控制制度,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集约利用、高效开发的原则,根据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需要,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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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是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①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②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③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④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城镇住宅地的年限一般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50年,居住地是70年,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用地年限是50年。
远期规划线网:城市轨道交通29条,市域铁路7条。此轮优化是为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切实强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轨道联系,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进一步衔接铁路枢纽总图重大调整,适应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大港区空间格局优化与功能调整,实现客流密集区域的轨道精准覆盖,深化产业功能区的轨道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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