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总体规划、线路控制规划以及与线路控制规划相衔接的专业规划。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统筹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以及与其它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站点设置应当坚持科学合理、疏密有度、高效便捷的原则。编制轨道交通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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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规划线网:城市轨道交通29条,市域铁路7条。此轮优化是为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切实强化成德眉资同城化区域轨道联系,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进一步衔接铁路枢纽总图重大调整,适应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大港区空间格局优化与功能调整,实现客流密集区域的轨道精准覆盖,深化产业功能区的轨道交通服务。
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是环节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公交优先”政策,发展立体化的快速轨道交通是作为解决日益恶化的城市交通的主要途径。城市化带来的交通问题:交通拥挤。交通事故。能源问题。环保问题。土地消耗。城市美学。轨道交通的优点:运量大。速度快。(绝对)能耗低。污染小。可靠性强(安全准点)。舒适性佳。(相对)占地面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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