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等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的43个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合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帮忙,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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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服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在办理户口证件时的实际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加强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推出以下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强化帮办代办服务。灵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强交易服务保障。落实实体大厅安全防护。加强热线电话及网上平台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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