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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一方加名字另一方能分割吗?

2023-07-11 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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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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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仅登记夫妻一方的姓名,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如果在结婚后,夫妻一方应对方的要求去房产管理部门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允许的。但房产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即使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所有房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房屋了。 那么,实践中,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情形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二、如果协议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五、综合考虑一方为房产的付出情况,如首付款的支付,偿还贷款的情况等。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要有三种方法: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及价值补偿三种。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房屋的性质、来源、双方住房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并结婚上述原则,将房产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也应按共有财产,但也有例外。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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