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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保险不给员工赔偿怎么办?

2023-11-14 1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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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司不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如下: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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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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