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一、劳动者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该情形下,劳动者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二、用人单位解除: 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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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员工是不要赔偿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由于试用期不会不超过六个月,所以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则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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