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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2023-04-16 2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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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6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就还是合法夫妻。分居期间只要两位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两位取得财产和收入,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也属于婚后共有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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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举债应该作以下处理: 1、双方对于分居举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2、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因此,上述十方面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共同承担。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讨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个人债务,不能用共同财产中属于未欠债方的部分清偿。夫妻离婚后,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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