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补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仅仅是违反一般的规章制度,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的,用人单位开除职工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针对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