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需要办理公证并交纳相应费用: 赠与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具体数额可以参照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赠与子女的不交)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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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过户费主要包括: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印花税: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房屋权属证书:5元。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自2021年民法典颁布以后,房产的赠与和转让将按照民法典实施。我国法律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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