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签字担保要注意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征求有关业务主管的意见,必要时交单位法律顾问或请律师代为审查。业务人员在外协商达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签字盖章,最好先拿回本单位交法定代表人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字盖章,这对于预防签约上当受骗是至关重要的。第二,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如下:应明确采用哪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主债权相关情况等。根据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的内容的,可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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