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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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陷入医疗事故纠纷,那么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2、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3、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当事人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民事责任争议,达成一致后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条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确定,但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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