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时中介的职责:职责一:信息整合 由于信息量大,很多客户对信息的需求也不一样,中介在这里真正起到信息整合作用,判断信息真伪,然后把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再给客户进行有效的提供,行业内定义为信息的整合。 职责二:专业分析 职责三:撮合交易 1、约看 2、议价 3、签约 4、过户 5、交房 职责四:提供衍生服务 1、中介更善于帮你谈价 2、知晓如何贷款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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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二手房的中介陷阱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1、中介故意隐瞒影响交易的重要事实; 2、中介构成违约; 3、中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4、中介提供虚假信息。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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