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从双方的文化程度、经济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针对男方要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实践中,男方争取抚养权比较有劣势,所以离婚时男方想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能够给孩子带来良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证明另外一方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当然,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法官是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
男方是否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由其实际情况来决定。从主观上来说,如果男方舍不得离开孩子,想与其一起生活的,那么就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从客观上来说,如果男方在学历、工作、收入、陪伴孩子时长、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优势的。那么也有可能会跟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